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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各分工会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一章第四条,会员应履行“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”的义务,我2020前三季度工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收缴对象

在册工会会员。

二、缴纳标准

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《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》规定收取,在编工会会员每月交纳会费的标准按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0.5%校内合同制、劳务派遣工会会员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按基本工资的0.5%。(本年度退休人员按照在校实际月份收缴)

三、缴费时间

每季度收缴一次(由于疫情影响,2020年前三季度一并收取)

四、具体要求

1.认真做好会费收缴工作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,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,各分工会要依法依规做好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

2.会费的收缴要公开透明。各分工会要按照标准公开透明收缴会费,做好登记,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。

3.凡缴纳工会会费的工会会员,方可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。

4.请各分工会把会费按季度交到指定账户。

 名: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

 号:5008626300014

开户行:晋中银行北城支行

5.请各分工会将纸质版统计表及转账回执单于2020年9月25日前交校工会。联系人:柳英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914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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